首 页毕业生服务单位服务县人事局院校服务政策法规帮 助2009年1月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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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通市网上接收毕业生来南通就业流程
    1、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上网登录招聘(求职)信息。
    2、单位、毕业生双向选择。
    3、毕业生向用人单位提交推荐表原件、身份证号码和申报密码,签订就业协议。
    4、单位通过“南通市毕业生就业网站”申报毕业生。
    5、经审批通过后,单位(或毕业生)持《毕业生推荐表》到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领取《南通市毕业生接收
       函》。
    6、毕业生持《接收函》回校办理派遣手续。
    
"毕业生服务区"使用方法 1、"录入求职简历":毕业生点击"录入求职简历"栏,首先看到《普通高校、中专学校来南通就业协议书》,该 协议书旨在维护单位、毕业生双方合法权益,其内容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是南通市毕业生就业的管理公约,用 人单位和毕业生必须共同遵守。毕业生应仔细阅读,并点击"我同意",就可进入下一步"录入简历"操作界面(在"单 位服务区"模块中 ,对用人单位也设置了相同的要求)。 2、"查询招聘信息":毕业生可按专业、学历等条件,查询南通市区用人单位的有关招聘信息,并查看该单位的 详细情况和联系方法。 3、"查看审批结果":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提交推荐表原件、密码、身份证号码后,就可打开该 窗口,查看是否被单位申报、南通市人事局是否批准并出具《南通市毕业生接收函》(该函作为毕业生本人来南通 就业的依据,交给学校,作为开具派遣报到证、办理来南通就业等手续的依据)。 4、"户档挂靠":该窗口专用于非南通籍的本科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在网上申请来南通先落户后就业。该申请经市 人毕业生指导中心初审通过后,毕业生可携推荐表、就业协议等材料,到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领取《南通市毕业 生接收函》,回校办理派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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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事局、南通市人才服务中心
电话:(0513)3558055、3558070   E-mail:ntbys@ntbys.com(在线人数: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