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办理就业协议审核备案手续的毕业生报到落户手续办理
应届毕业生报到工作从当年7月15日开始。
1) 报到所需材料:毕业生应等待其档案到达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后(可登录南通人才网www.ntrc.gov.cn点击"毕业生",在"到档查询"里查询),持下列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①报到证原件;
②户口迁移证;
③南通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接收联系函(第二联)(被录用为预备公务员的毕业生提供公务员录用通知书);
④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职工录用备案花名册、录用登记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毕业生提供《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⑤户口需在市人才服务中心挂靠的,提供1寸免冠照片1张。
2)办理程序:
①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②办理用工备案手续(事业单位办理合同鉴证手续);
③办理户口迁移证盖章落户手续;
④去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社会保险缴纳手续。
2.南通市区生源的自学考试及非在职成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
1)所需材料:
①个人档案(一般由学校送达);
②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
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职工录用备案花名册、录用登记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毕业生提供《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2)办理程序:
①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②办理用工备案手续(事业单位办理合同鉴证手续);
③办理户口迁移证盖章落户手续;
④去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社会保险缴纳手续。
3.未落实用人单位的南通市区籍毕业生落户手续办理
1)所需材料:待其档案到达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后,凭以下材料办理:
①毕业证书原件;
②报到证原件(或 就业推荐表原件);
③户口迁移证原件;
④家庭户口簿。
2)办理程序:
①录入个人信息,办理《就业登记证》;
②户口迁移证盖章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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